建議把普通話改稱中國通用語,簡稱中語

   “普通話”這個名稱含義模糊,不如改稱“中國通用語”,簡稱“中語”更為確切。對普通話的定義: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的說法也不够確切。中國現在通行的,大家公認的普通話,也就是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廣播電臺的播音員所說的普通話,其實與北京廣大民間的語言有很大的出入,所以說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說法是不符合事實的。“中國通用語”的定義是:在綜合北方漢語的基礎上,吸收了南方漢語中的一些音調與詞匯和國内一些其他民族的詞匯以及某些外國語中的詞匯而形成的語言。中國通用語是中國各民族的共同語。以中國通用語為依據的拼音文字稱“中國通用文”簡稱“中文”,在拼音文字未誕生前,以方塊漢字作為通用文,它是中國各民族的共用文字。在公共場合,中國各民族的人員都必須講中語,用中文。在單個民族内部的交際中,仍可用本民族的語言與文字;在漢族各方言地區,在本地人之間的交談中仍可用本地方言。

    中國通用語是在歷史長河中逐漸形成的,它除了綜合着漢民族各種方言,特别是北方的方言外,還吸收了國内其他民族中的一些詞匯及外國語中的一些詞匯,例如:琵琶、葡萄、菩薩、刹那、夜叉、羅漢、玻璃、阿訇、喇嘛、法西斯、蘇維埃、摩托、馬達------。隨着中國的不斷現代化及與世界各國的擴大交流,外來詞匯將不斷增加,像世界上廣泛共用的一些詞匯,我們的拼音中文也可以照搬原詞形,但可以按照中文的發音規則來發音,例如:出租車,英文與法文均寫成taxi 但英語讀成[坦克西] ;法語卻讀成[taksi打克西];我 們中國也可以用taxi來表示出租車, 並且依據中文的拼讀規則在中語中讀成[*他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