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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取碼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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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碼,有兩個規則:
(1) 按傳統筆順先左後右,先上後下,在字的4角取碼。即第一碼是左上角,第二碼是右上角,第三碼是左下角,第四角是右下角。例如:「我」字,取碼為「0307」。
(2) 根據縱橫碼規則,漢字可分以下四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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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述漢字分類,除獨立型外,都有主部首或副部首之設。所謂主部首,必須佔足字身的兩角或以上。如字無主部首者,則取副部首。取碼時,如字屬獨立型的(只有字身),則如上述,取4
角筆形碼便可,如字有部首的,先取部首的碼,再將字餘下部份作為一獨立字(即字身),再取
其4角數碼。如字的上下都有主部首,則取上主部首,如字左右都有主部首,則取左主部首。至於副部首,則必屬字的左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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